首先说明,this 番外。
与本文无关。
我记得我小时候参加书法比赛时见过他。留着西瓜头,乖乖的。拿起毛笔气场就来了。眼神专注,写出的毛笔字刚劲有力,游刃有余。
我也收起心思来,专心致志的开始写。
“红豆生南国,春来发几枝。愿君多采撷,此物最相思。”
这是我最喜欢的诗。可能大多是原因是因为我叫林红豆,满满的相思之情在名字里就流露出来。
我不甘落后,和他拿了个并列第一。最后合了一张影,到现在我还留着,修长白皙的手指摩挲这他青年稚嫩的脸庞,莫名其妙就红了眼睛,我捂着脸,眼泪一直在眼眶里打转,
我喜欢你啊。一见钟情,怦然心动。
我和平常一样,穿上校服背起书包去上学。十分准时的和顾森林在校门口会合,然后一起去学校的公告栏,把上面张贴着的大大小小的纸片撕掉。
林红豆,贱人。
我对任何事情都比较无所谓,除了每天观察易烊千玺的情绪波动,和练字。我几乎没有任何的事情可做了。
But,他好像从来都没有关注过或在意过我就更不用在意了。森林手里大大小小的纸片大概有十多张,我不知道我到底哪里惹到她们那些女生了。
第一和倒数第一不应该坐在一起吗?互相帮助也不行吗?
虽然他从来没有搭理过我。如果细细碎碎的念叨,和无止境的冷嘲热讽算搭理,那还是挺多的。
是,倒数第一怎么了。本姑娘写得一手好书法,本本分分的当个学生,机缘巧合的和就得男神坐在了一起。
就该招你们骂?
“红豆,以后这些东西,都我来撕吧。”森林把他们全部丢在垃圾桶里。低头看着我,眼中含着水,柔情脉脉的样子。
顾森林生得一双桃花眼。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少女。唯独我一点感觉都没有,只想避开,看得我心里发慌。但是要是一天没看见他,我就不踏实,老感觉少了些什么。
也许他可能在我生命不太重要,可是却早已融入了我的生活,分离不开。
也许是因为心里早有了一个易烊千玺,就在装不下任何人了。
“不用,我受得起。”鼻音拖得很长,声音软软糯糯的。许是太冷了,让我背脊突然发凉。
“感冒了就回家。”
他飞快的从我身边走了过去。像一阵风,我还没来得及挽留早已不见了踪影。
我轻叹一口气,看着他的背影,在人堆里卓然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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